【涉性侵女生】譜師生戀教師否認性侵女生 男教師辯稱首次約會後怕愛上事主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5 19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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譜師生戀男教師涉性侵女生,今於區域法院自辯。資料圖片

37 歲中學英語男教師疑於2019年,邀請當時15歲的中四女生到住所觀看Netflix,期間涉非禮女生,男教師與女生成為情侶後更與對方發生多次性交。教師早前否認非禮、非法性交共7項控罪,案件今(25日)在區域法院續審。被告自辯時指,首次與事主X約會時感到開心,並怕自己會愛上X,因師生戀難被人接受。被告承認自己提出與X成為情侶關係,否認曾於住所非禮事主,兩人只是一同煮食及看電影。

被告馮霆麾(37 歲,案發時為中學英語教師)否認兩項非禮及5項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,控罪指他於2019年1月13日至8月2日期間,在被告位於元朗的住所內非禮女童 X 及與X非法性交。案發時,X為15歲中四學生,被告是X 的英語教師。

被告今自辯時指,他曾任教4所中學,過往與學生關係友好,學生會與他傾談私人煩惱,而他亦會與學生在社交平台進行互動。

被告憶述,他是在2018年任教事主X。至同年11月,被告負責與X就讀班級綵排全班表演,期間X曾生病,於是被告在Instagram與X展開私訊。及至2019年1月10日,X表示希望與被告在學校以外的地方見面,於是兩人當日到西九龍中心用膳後,再前往尖沙咀散步,期間被告曾兩度問及X是否需要回家,X表示不需要。

被告形容是次約會感覺比較奇怪,指當日覺得X是朋友。被告及後又指當日感到開心,「果種感覺有啲貼近好感」,但又怕自己會愛上X,因為師生戀難被人接受。

被告續指,X在見面後再於Instagram詢問被告周日是否有空,被告問及會否有其他同學,X回答沒有。被告稱當時意會到X喜歡自己,隨後答應X的邀約。被告稱,因不想被別人看到他們單獨約會,遂邀請X到其住所。被告又指,過程並非如早前庭上證供所指,由他邀請X到家中觀看Netflix 影片。

法官問及被告為何在1月10日的約會不怕讓別人看到?被告供稱,當時自己認為與X是較接近朋友的師生關係。而及後與X的對話中,被告理解當刻大家都有默契喜歡對方,故不想在公眾地方流連。

被告再指,他於1月13日在元朗西鐵站接X到家中,當時X穿墨綠色窄身短裙、毛巾質地長袖衫,被告形容X的打扮為約會對象,又指當日情況有如約會。

被告指X抵達住所後,兩人曾一同煮食、觀看YouTube、Netflix影片及玩遊戲機。被告期間曾因不確定X是否喜歡他而擔心,被告稱「其中一樣擔憂係學生利用今次告發我,同做一啲指控」。

被告續指,當日曾3次問及X是否需要回家,X均稱不需要。截至當晚9時半X才離開其住所,被告否則當日曾非禮X。被告指X於之後因兩人關係而表示焦慮,於是被告向X提出「不如成為男女朋友」,被告向X表示可以隨時中止這段關係,而毋須事先通知。

法官問及被告指,「你講到好似簽合約咁,又唔洗事先通知,又可以隨時中止」。被告解釋,因為年紀問題,X或會喜歡別人,因此他不想X會怕自己會對她報復,如在教學上欺凌X,又或是怕自己是老師,而不敢終止關係。

聆訊明(26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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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